因工作需要,南通市商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上级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岗位的人员。
将根据公告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和要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弄虚作假或应聘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按招聘计划进行面试(适岗评价)和技能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对确定的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与拟录取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为2年。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录用手续。
应聘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市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本公告由南通市商务局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3517367(顾老师)、85215629(张越)。
附件:南通市商务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