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合作镇人民政府因工作需要,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工程现场业主代表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考条件和对象
(一)热爱专业技术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较强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作风正派,品行良好,无违规违纪、违法犯罪和行政辞退、开除记录。
(三)男性,50周岁以下(1971 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建设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具有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相关类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或具备相关中级职称及以上;
(五)具有一级建造师证书或高级职称、业务能力特别优秀的人员,学历或专业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六)具有三年及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经验,需提供业绩证明。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7日—6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合作镇人民政府310办公室。联系电话:0513-80921556,0513-80921595。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件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书面简历一份(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完成的主要项目和取得的业绩等)。
(3)填写《合作镇招考工程现场业主代表报名表》,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
3.资格审查
镇党群局根据报考条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数和招考计划的比例应不低于2:1,如报名人数与招考人数比例不足2:1的,按比例核减招考人数。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与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
2.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对象进行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自理)。
(四)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同时对报名资格进一步复核,若有违法违纪行为和不具备报名条件的,经查证属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对拟定人选面向社会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报镇党委同意后,由镇党群局(组织人事)办理相关手续。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3.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人员的待遇与管理
(一)本次招考人员性质为编外用工,工资待遇面议,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二)实行试用聘期制,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同类人员的70%计算,试用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不聘用。
五、防疫要求
符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如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另行告知。
本《简章》由启东市合作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启东市合作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