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门市公安消防大队合同制消防员
浏览: 次 发布日期:2017-12-06
一、招聘岗位
大队专职灭火岗位、专职驾驶员岗位。
二、应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可靠、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政审要求;有志为保障海门市经济发展作贡献的男性公民。
(二)应聘战斗员岗位: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应聘驾驶员岗位:年龄在22-40周岁,持有B2及以上驾驶执照,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身体健康,体检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四)满足以下条件者,优先聘用并予以晋升
(1)大专以上学历;
(2)有运动特长;
(3)部队退伍官兵;
(4)有专业技术。
海门市公安消防大队专职指导办公室(405)(人武部大楼南侧)
联系人:秦主任
电话:0513-68802804、13862799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