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提升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经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海安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卫技专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至1999年11月期间出生),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11月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
详见《海安县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卫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20日。
(二)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报名采取邮箱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海安县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卫技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网址: www.haian.gov.cn);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打包发送到邮箱:88813710@163.com,邮件主题为:2017年卫技应聘(单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情况及时反馈应聘人员。审查通过后,通过邮箱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如有报两个岗位以上,取消报名资格,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三)资格复审
2017年12月21日(9∶00~11∶30,14∶30~17∶00),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4张,到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现场审核。地点:海安县公共卫生中心(县城黄海大道西3号)东附楼四楼会议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
(四)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海安门户网站(www.haian.gov.cn)予以公告。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符合其它岗位报名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报考人员改报名。改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2日(9:00~11:30);改报名地点: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717室(县城黄海大道西3号)。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2017年12月22日在海安门户网站公示。
(五)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另收取面试费100元。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7年12月23日(14∶30~17∶00)到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717室(县城黄海大道西3号)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末位同分全部参加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2017年12月26日上午9:00前在海安门户网站公布参加笔试考生的成绩,以及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迟到者视为弃考。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海安门户网站公布。
2.体检。体检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安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3.报考护士岗位的人员,聘用前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已通过全国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其它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4.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因劳资纠纷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海安县教育局、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8906928(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
0513-88916377(海安县教育局人事科)
0513-88921591(海安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八、监督举报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8869628(海安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
附件:
1. 海安县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卫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
2.海安县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卫技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海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海安县教育局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