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海门区余东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市容管理辅助人员岗位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岗位作息时间调配,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
(三)市容管理辅助人员岗位要求年龄21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至200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及有市容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6年7月出生)。
(四)市容管理辅助人员岗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及有市容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中学历)。
(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七)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二)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四)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五)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的;
(六)具有其它不适合从事以上岗位工作情形的,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聘用程序和方法
(一)组织报名
1.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7月20日--7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报名地点:海门区人才市场(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海兴路65号)二楼204办公室,联系电话:82100573。
2.报送材料
报名所需材料:①《余东镇公开招聘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1张;③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奖励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是党员的还需提供党员证明(党员证明须有党组织关系所在地镇(区)党(工)委印章,党组织关系尚在学校支部的加盖学校党支部公章)。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方可进入集中招聘程序。报考人员对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三)招录方式
资格预审合格人员参加考试。考试由面试和适岗评价组成,分数分别为100分。
1. 本次开考比例1: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2.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组织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
3. 适岗评价:成立适岗评价考核工作小组,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参加进行适岗评价考核人员。
4. 综合得分计算:
综合得分(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60%+适岗评价×40%。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均同分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不予聘用。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联审。开展背景审查,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其中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报考人员本人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经过区镇联审后方可录用。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依次递补,聘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进入试用期。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且影响聘用的,取消录用。试用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进行考察,根据试用期表现确定是否正式聘用。违反试用期管理和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相关规定的,予以辞退。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由第三方劳务公司代理签订合同。
市容管理辅助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海门区同期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经考察转正后,月工资为海门区同期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根据工作实绩发放绩效奖,全年(12个月)人均总报酬不低于9万元。
五、其他事项
1.纪律监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2.疫情防控。应聘者在招考过程中,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行程码”及疫苗接种证明,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 和“行程码”均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如与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行程有轨迹交叉的,28天内有境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港澳台地区以及境外旅居史的人员不建议报考。应聘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对拒绝体温检测、体温异常、不能提供“苏康码”和“健康码”绿码核验信息、拒绝说明14天内有无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或与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聘人员,取消相应资格。
本《招聘公告》由海门区余东镇党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82630567,监督举报电话0513-82632013。
附件:岗位报名表
中共海门区余东镇委员会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