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根据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编外)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3.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至2000年3月期间出生);
4.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见附件1)。
凡受到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4日,5月7-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南通市开发区振兴东路288号,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行政楼1312室。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地点见上)。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可以自己报名,也可以委托他人报名。
2.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身份证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其中应届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课程成绩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非应届生还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证明及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如果委托他人报名,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
3.资格审核。学校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人。
4. 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对紧缺专业和急需补员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实际调整开考比例。研究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五、考核形式
本次招聘考核由笔试和面试二部分组成。
1.笔试: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以各岗位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2.面试:根据专业知识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据实确定。如有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问题回答与试讲形式,管理岗位的面试采取问题回答形式,技能操作岗位的面试采取问题回答与实践操作形式。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合格分数线以下者不予聘用。
3.成绩合成: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合计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
六、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2.考察: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素质和工作实绩等。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聘用
1.招聘简章、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录用公示等均将通过学校网站进行公布。录用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学校通过人才事务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报市卫计委备案。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结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不再递补。
3.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4.应聘教师岗位的,须在聘任后2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 否则予以解聘。
八、纪律监督
学校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市卫生计生委、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严禁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应聘者一经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工作人员若在招聘工作中违反制度,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咨询电话: 0513-51083168 陈老师 任老师
监督电话: 0513-51083162 0513-85053619
附件:
1.《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岗位简介表》
2. 《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报名登记表》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