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打造职业化辅警队伍,根据《南通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南通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拟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十八周岁,男性一般不超过四十五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三十五周岁,有特殊技能、专长人员,经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5、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岗位能力;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7、保安、路面交通协管员等岗位,视工作性质,条件适当放宽。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退役士兵、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在职民警的配偶及子女、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公安特勤原则上招录退役士兵和具有体育特长的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招聘为公安辅警:
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职位
在核定员额内,以补缺为原则,按需增补,急需先补,新增设单位及岗位待核定后统一招录。
三、组织实施
(一)发布简章。在网上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办法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派出所相关职位的,到所聘的派出所报名,应聘机关特勤职位的,到巡特警大队报名,应聘其他部门警种职位的,到市局政治处1004室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5月9日-10日,联系电话:69862060。
3、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并如实填写报名表。
4、各单位将报名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报名表、报名人员汇总表,经单位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送政治处警辅办。
(三)资格审查
1、市公安局大数据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审查结果统一报政治处警辅办。
2、政治处警辅办对报名人员的学历等信息进行审查。
3、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参加考试考核。
(四)考试考核
1、保安联防队员参加保安资格考试,由治安大队具体组织实施;
2、特勤人员参加面试,由巡特警大队具体组织实施;
3、路面交通协管员参加面试,由交警大队具体组织实施;
4、110接警员、其他行政辅助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由市局政治处警辅办组织实施。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试考核通过的人员,由政治处警辅办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政审
各派出所对本辖区报名对象及其社会关系人进行政治审查,审查结果报政治处警辅办。不属于本市籍人员的政审工作由大数据中心负责审核。
(七)公示
对通过的人员在网上公示。
(八)办理录用手续
对通过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
附件:
1、海门市公安辅警岗位招聘一览表
2、海门市公安辅警招聘报名表
海门市公安局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