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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南通通州区消防大队政府职业消防员招聘4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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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发布日期:2017-12-09
(此招聘报名已截止)
为全面提高消防安全水平,实现消防安全惠及人民群众的目标,南通市以国家七部委联合发文《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0〕37号文件为指引,以消防职业化发展为主要方向,制定出台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通政发〔2012〕66号文件,同时为进一步壮大职业消防队伍,通州区政府、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消防大队联合面向全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5名(其中驾驶员10名),统一安排到川姜、平潮、石港、兴仁、二甲、十总、锡通园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要求
1、男性,热爱消防事业,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愿意从事灭火救援等消防工作的社会青年,条件优秀者,学历可放宽至初中。
2、普通队员年龄在30周岁以内,身高1.65米以上,裸视4.6以上,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审合格。
3、具有大专或相应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退伍士兵,可优先录用。
4、驾驶员年龄在35周岁以内,取得公安交巡警部门发放B2及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资格证,以往受过所在单位表彰的优秀驾驶员,可优先录用。
二、待遇
1、由消防大队承担衣、食、住相关开支,享受“五险一金”国家用工政策;根据岗位分工不同月工资3500元至5000元左右;并按照工作时间实行年递增机制;录用后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100元。
2、工作时间满15年以上的,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身体条件安排在相适应的工作岗位。
3、对工作表现突出人员,推荐参加国家消防特种行业技能培训。
4、参照准军事化管理模式,实行24小时工作制,每月休息时间不少于8天,(工作满一年另加年假5天;婚假13天;护理假10天;丧假直系亲属离世市内3天,省内市外5天,省外7天)采取轮休制度,实行三班两运制,其他均参照相应规定执行。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时间:2017.12.11-2017.12.30(周一至周五 8:30-11:30、14:30-17:30)
地点:通州区金沙镇新通掘公路28号通州区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管军 移动电话:18361406119
联系人:陈啸虎 移动电话:13813630099
曹凌海 移动电话:18068976720
(二)应聘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报名时须本人到场,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和立功受奖、相关特长证明件;退伍军人除以上相关证件外须持退伍军人证件。各证书、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全部用A4纸复印)。
四、面试政审、体能测试、体检、录用
(一)面试政审:核实报名人员的姓名、年龄、户籍地址、实际居住地等基本情况。有前科劣迹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轮。(时间:电话通知)
(二)体能测试项目:3000米、100米,单杠引体向上(普通队员标准:3000米16分、100米15秒、引体向上8个) 体能测试地点:通州区体育中心(时间:电话通知)
(三)体检:通过政审及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即进入体检阶段。到通州区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标准进行入职体检。
(四)录用:对招聘合格人员,报南通市通州区消防大队多指办备案后,签订劳动合同正式录用。
通州区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