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帮扶和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全面提升就业援助质效,兜牢民生底线。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性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28名临时性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秩序员)。
工作地点: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安排到相关村(社区)。
工作时间:每天4小时、每月96小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须符合《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并经我市认定且当前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有效的对象,优先录用符合岗位条件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征地农民和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人员。
三、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纪律,吃苦耐劳。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崇川区幸福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招聘。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人数招满为止)。
2.报名地点:幸福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崇川区通刘路158号)。联系电话:0513-85672129,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3)报名申请表(见附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本人直接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招聘办法:根据报名人数情况,进行适岗评价,以评价分数高低录用。
五、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工资待遇、聘期
1.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22元/小时,并按规定为符合条件人员缴纳工伤或意外伤害保险。
2.协议期限最短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七、其他
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纪检部门电话:0513-85672100(幸福街道纪工委)。
附件: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