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通州城区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招录工作的通知》和实际工作需要,西亭镇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3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标准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会事业,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2.具备正常的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男性,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1日之后出生),通州户籍或常住通州,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备相关工作经历、退伍军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等。其中,退伍军人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5.有较好的理论水平,能熟练操作电脑,有一定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思维敏捷,仪表端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不得应聘。
二、招录程序
1.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西亭镇党建工作办公室(镇政府办公楼三楼),联系电话:0513-86247010。
(3)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类资格证书、能够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和受表彰奖励情况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报名表(见附件1)。相关资料须于报名时一次性提交,逾期不再受理,未提交材料视为放弃相关证明。
2.资格审查
西亭镇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原则上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1:2比例,方可组织招聘。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由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核减人数。
3.考试
(1)适岗评价。适岗评价从学历、身份、工作经历、荣誉等方面进行计分。适岗评价得分占综合成绩的25%。
(2)面试。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协调等能力。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3)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身体健康,符合体能测试标准,无不适宜参加激烈运动的疾病。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体能测试得分占综合成绩的25%(评分标准见附件2)。
(4)总成绩。按照适岗评价占比25%、面试占比50%、体能测试占比25%合计总成绩。
4.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视情况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5.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或亭好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三、相关待遇和说明
1.聘用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人员。
2.拟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根据镇党委、政府工作实际,协助镇城管工作,需要参与指挥中心24小时值班备勤、城管早班执勤等工作。接受所在部门考核管理,不服从工作分配及管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4.录用后,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试用期工资为通州区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薪酬待遇参照西亭镇临聘人员待遇规定落实。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招考过程接受西亭镇纪委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3-86539066。
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通州区西亭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报名登记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中共南通市通州区西亭镇委员会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