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2023年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名

发布日期:2023-06-08  (此信息已过期)
因工作需要,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辅助执法和管理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敬业精神,良好的服务意识与沟通协调、解决问题能力,政历清白,无不良记录;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练掌握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3、年龄为1988年6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过犯罪记录、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涉及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6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二)报名地点
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二楼,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咨询电话:0513-83529226
(三)资格审核
1、报名时现场提交书面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材料:
(1)《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3)学历证书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5)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的材料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6)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7)应聘人员本人可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也可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审核,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资格审核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3、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不得进入招聘程序。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方式
按招聘计划进行面试(如报名人数超过20人,则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由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对体检合格人员出具介绍信,体检合格人员持介绍信至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公示、录用及递补
1、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南通人才网(http://www.ntjob.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与拟录用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递补:在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一次性)。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录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七、相关待遇
应聘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市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监督电话: 85989900

九、本公告由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1:《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