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急救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调度员1名

发布日期:2023-09-25  (此信息已过期)
因工作需要,南通市急救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南通市急救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人才网(http://www.ntjob.cn)查询。


二、招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1987年9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
6.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具备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技能条件”指岗位要求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不得报考情形:
⑴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⑵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⑶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⑷依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20日-9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一楼,南通市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
4.报名咨询电话:0513-83548806、85089159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提交材料
1.《南通市急救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照片反面注明本人的姓名和出生年月)。
3.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报名由应聘者本人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原件仅供审核,复印件不退。
2.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原则上达到3:1开考,特殊情况可酌情降低开考比例。
(四)资格审核
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依据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现场缴纳100元报名费。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报名费。

四、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大纲、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考试由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数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人才网(http://www.ntjob.cn)公示。

六、考察、公示、录用和递补
(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市人才事务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二)公示
南通市急救中心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南通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录用资格的,南通市急救中心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三)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由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为2年),办理相关手续。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四)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录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录用人选明确放弃录用的;
4.其他导致拟录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七、相关待遇
应聘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市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南通市急救中心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513-85087189
本《公告》由南通市急救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南通市急救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通市急救中心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