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掘港街道华丰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聘幼托班人员2名

发布日期:2024-08-21  (此信息已过期)
根据如东县掘港街道华丰幼儿园运行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托班教师、保育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教师1名、保育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教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2.热爱幼教工作,有爱心有耐心,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师工作。
3.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保育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2.热爱幼教工作,有爱心有耐心,身体健康,能胜任保育工作。
3.女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4.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
5.有教师资格证、育婴师证及有过幼儿园保育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6.招聘人员需根据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已经缴纳足够年限的社会保险,以保证50周岁退休时至少能达到缴足15年社保期(时间计算至2024年7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公安部门有过不良记录的人员。
3.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岗位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如东县掘港街道幼儿园园聘人员标准核定,并按相关规定缴纳各项保险。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教师】现场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工作简历、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行为证明。
【保育员】现场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育婴师证等相关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工作简历、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行为证明。参加过养老保险的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教师、保育员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免冠两寸照片1张。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如东县掘港街道华丰幼儿园一楼会议室
  联系人:成老师 15950844489 徐老师  13773695156
(二)笔试(占40%)
【教师】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测试内容为幼儿园教师工作基本常识,主要考查报考者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理论知识素质。笔试总分为100分。
【保育员】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测试内容为幼儿园保育员工作基本常识,主要考查报考者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理论知识素质。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加分项: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加2分,教师资格证加1分,育婴师证加1分;全日制本科学历加2分,全日制大专学历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三)面试(占60%)
【教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和操作能力等基本要素。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保育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和操作能力等基本要素。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教师、保育员各位考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五)体检及考察(政审)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幼儿园健康体检要求。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考察(政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侧重了解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工作经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
如有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人员,根据总成绩在相应程序阶段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街道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参照掘港街道幼儿园同类聘用人员待遇。试用期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考核合格人员中依据考生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后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3)其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街道教育联络组组织,街道纪工委负责对整个招录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和招聘规定以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或者参与弄虚作假的,按照党纪政纪处理。

六、附则
本简章由如东县掘港街道华丰幼儿园负责解释。